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7,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分 配现 金 股利 人 民 币 1.50 元 (含 税 ),共 派 发现 金 股 利人 民 币
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7,5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10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10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3 年 10 月 18 日至登记日 2023 年 10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 F 区 9 号楼 B 楼 10 层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91-83719323 传真:0591-83719323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