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0-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
权,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
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办理具体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有
效地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顾建忠:
 常启军:
 卢   鹏: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雅创电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