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0-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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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丰文化”或“上
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相关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我们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核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对上述聘
任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上述人员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资格。
  (二)董事会秘书王依娜女士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符合
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
  (四)董事长的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蔡俊权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蔡俊权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蔡佳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依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聘任吴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奕鹏                  金   鹏
     姚建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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