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2 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章程》修订概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
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的提案报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及其
附件修订的主要内容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 属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理由及依据
号 性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公司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 公司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 中统一规范。
府函(1988)25 号文件 府函(1988)25 号文件
批准,于 1988 年 4 月 18 批准,于 1988 年 4 月 18
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公 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公
司名称为峨眉铁合金(集 司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码 :
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 。
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
省 人 民 政 府 川 府 函
(1998)194 号文件、乐
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
( 1998 ) 54 号 文 件 批
准,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对公司的母公司
原峨眉铁合金厂实施整体
兼并,公司于 1999 年 5
月 7 日在乐山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变
更,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
修
订
营业执照号码不变,仍为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公司字(2004)88 号文
件批准,公司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主营业务由铁合
金转为电力,公司于
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进行注册登记变更,公司
名称变更为四川川投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在四川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注册
登记变更,公司注册地变
更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龙江路 11 号,营业执照
号 码 变 更 为
码 变 更 为
年 6 月 1 日,公司在四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注
册登记变更,营业执照号
码 变 更 为
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进行注册登记变更,公司
注册地变更为成都市武侯
区临江西路 1 号。
第十六条 …… 第十六条 …… 原文件已废止,以现行有
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 效的规范文件为准。
时,对不同认购者的发行 时,对不同认购者的发行
修
订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施细则》执行。 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为: 为: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 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公司认购 5,500,000 股, 公司认购 5,500,000 股, 中统一规范。
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时 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时
间为 1992 年 8 月 24 日。 间为 1992 年 8 月 24 日。
成都铁路局西昌铁路分局 成都铁路局西昌铁路分局
认购 500,000 股,以现金 认购 500,000 股,以现金
方式出资,出资时间为 方式出资,出资时间为
原峨眉铁合金厂(后更名 原峨眉铁合金厂(后更名
为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 为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认购 100,077,517 股,以 认购 100,077,517 股,以
资产方式出资,后将该部 资产方式出资,后将该部
分股份及之后资本公积金 分股份及之后资本公积金
转增的股份划拨给四川省 转增的股份划拨给四川省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修
订
投 资 公司 认购 5,000,000 投 资 公 司 认 购 5,000,000
股以现金方式出资,后将 股以现金方式出资,后将
该部分股份及之后资本公 该部分股份及之后资本公
积金转增的股份划拨给成 积金转增的股份划拨给成
都海宏信息技术开发有限 都海宏信息技术开发有限
公司。 公司。
了股权分置改革,控股股
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所持原非流通股
权,在限售期 36 个月期
满后可上市流通或转让。
法人股东峨眉铁合金综合
服务开发公司所持原非流
通股 8,474,581 股获得流
通权,在限售期 12 个月
期满后可上市流通或转
让。法人股东成都市海宏
信息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 所 持 原 非 流 通 股
权,在限售期 12 个月期
满后可上市流通或转让。
法人股东成都铁路局所持
原非流通股 770,416 股获
得流通权,在限售期 12
个月期满后可上市流通或
转让。
非公开发行股票,控股股
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 公 司 所 认 购 的
个月期满后可上市流通或
转让。
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二滩
水电(后更名为雅砻江流
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48%股份,控股股东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 司 所 认 购 的
通或转让。2009 年 12 月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东
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司债券,并于 2011 年 9
月 22 日开始转股。
增发 163,000,000 股 A 股
股票,均为无流通限制及
无锁定安排的股份,并于
当月上市流通。
了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以 2011 年度派发股
利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每 10 股转增 8 股,增加股
本 876,739,178 股。
自转股之日起至 2014 年
券 共 计 2,066,844,000 元
转 换 为 公 司 股 票
本 228,409,557 股。
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以 2014 年度派发股
利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1
股 , 增 加 股 本
司债券,并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开始转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 第二十条 公司经中国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为 4,460,581,221 股 , 均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审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为普通股。 字(1993)44 号文件和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 中统一规范。
(93)字第 2059 号文件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修
订
所上市。
公 司 现 股 份 总 数 为
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的全资、控股公司(包括 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 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修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 中统一规范。
订 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
拟购买公司股份的法人、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任 助。
何资助。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修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 中统一规范。
订 的股份: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
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修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订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中统一规范。
的其他方式进行。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 ……
订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中统一规范。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
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 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
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情形的除外。 外。
……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 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讼。 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 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
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责任。
第三十六条 …… 第三十六条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 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 中统一规范。
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 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院提起诉讼。
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修 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订 造成损失,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侵犯
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
损失,投资者保护机构持
有公司股份的,可以为公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持股
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受《公
司法》及本条款前述规定
的限制。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 段落顺序变更。
担下列义务: 担下列义务:
…… ……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 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
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 (五)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 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
修
订
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责任。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
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 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
他义务。 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 …… 中统一规范。
(十三)审议公司在连续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
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 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所涉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修
订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
集资金用途事项; 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 ……
划;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 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 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 相关要求完善本条表述。
修 时股东大会: 时股东大会:
订
程规定人数的 2/3 时; 程规定人数的 2/3 时,即
…… 董事人数不足八人时;
……
第四十九条 …… 第四十九条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修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中统一规范。
订
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 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
的同意。 的同意。
…… ……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中统一规范。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
修 所备案。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
订 …… 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
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一条 对于监事会 第五十一条 对于监事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 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修 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 将予配合。董事会将提供 中统一规范。
订
册。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
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 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
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 ……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 中统一规范。
名,电话号码。 名,电话号码;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 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 ……
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
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
修
订
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日下午北京时间 3:00,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
开前一日下午北京时间 召开当日上午北京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北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京时间 9:30,其结束时 日下午北京时间 3:00。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
结束当日下午北京时间
……
第六十九条 在年度股东 第六十九条 在年度股东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 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 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修
订
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 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
告。 报告。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 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议。 议。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 中统一规范。
订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过: 过: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修 …… …… 中统一规范。
订 (二)公 司 的 分 立 、 合 (二)公司的分立、分
并、解散和清算或变更公 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司形式; ……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 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中统一规范。
票表决权。 票表决权。
……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
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 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
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 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 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 36
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 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修 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订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
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
权利。 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
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合。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利。 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 股比例限制。
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
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删
除
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
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上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可以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 中统一规范。
提名下届董事和监事候选 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
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修
订
候选人。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
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制。
……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对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对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 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修 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 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 中统一规范。
订 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 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
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 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
监票。 监票。
…… ……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董事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董事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 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事: 事: 中统一规范。
…… ……
修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订 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未满的; 未满的;
…… ……
第一百一十条 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条 独立董事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修
订
行。 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统一规范。
订 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 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人。 人。 中统一规范。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
提名及薪酬与考核专门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提名及薪酬与考核专
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
多数且召集人应由独立董
事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上
述专门委员会应制定相应
的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
准后生效。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 …… 五条规定,在章程及其附
(十七)法律、行政法 (十七)法律、行政法 件中统一规范。
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 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
予的其他职权。 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
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提名及薪酬与考核专门委
审议。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修
订
提名及薪酬与考核专门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
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上
述专门委员会应制定相应
的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
准后生效。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
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应当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应当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修
订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中统一规范。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交易、对外捐赠等的权 交易、对外捐赠等的权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
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 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
会批准。 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在权限内的对 公司董事会在权限内的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
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审 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查和决策时按以下程序进 捐赠事项审查和决策时按
行: 以下程序进行:
…… ……
超出上述权限的对外投 超出上述权限的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 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
财、关联交易事项须经股 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 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
施。 准方可实施。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一)会议的时间、地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点; (二)会议期限; 中统一规范。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事由及议题;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
修 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
订 其书面提议;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
会议材料;
(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
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
席会议的要求;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
式;
(八)发出通知的时间。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会会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会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时间、地点、方式; 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中统一规范。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
况; 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
修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 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订 人;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亲自出席和委 (四)董事发言要点;
托出席的情况;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
(五)关于会议程序和召 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
开情况的说明; 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
(六)会议审议的提案、 的票数)。
每位董事对有关事项的发
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
案的表决意向;
(七)每项提案的表决方
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
的同意、反对、弃权票
数);
(八)与会董事认为应当
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章程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章程 序号变更。
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 第一百零一条关于不得担
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 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 于高级管理人员。
修
订
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九十八 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
条(四)—(六)关于勤勉义 零四条(四)—(六)关于勤
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 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
级管理人员。 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公司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公司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中统一规范。
修
订
员。 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
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
发薪水。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高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 中统一规范。
新
增
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三条 本章程 第一百四十三条 本章程 序号变更。
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 第一百零一条关于不得担
修
订
监事。 于监事。
…… ……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应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应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 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修
订
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 中统一规范。
见。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公司定 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中统一规范。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 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 ……
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 (七)照《公司法》第一
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
确、完整;监事无法保证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 讼;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
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
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
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
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
的,监事可以直接申请披
露;
……
(七)照《公司法》第一
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
……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会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 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 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的附件,由监事会拟定, 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 中统一规范。
股东大会批准。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
的附件,由监事会拟定,
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在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在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 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 中统一规范。
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 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
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 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 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 中期报告。
修 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订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
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 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
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有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有 序号变更。
本章程第一百八十条第 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五条第
修
订
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 ……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因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因 序号变更。
本章程第一百八十条第 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五条第
(一)项、第(二)项、第(四) (一)项、第(二)项、第(四)
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 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
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 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
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 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
修
订
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 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
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 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
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 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
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 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
算。 算。
第二百零六条 公司指定 第二百零六条 公司指定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整。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券报》、《证券时报》、《金
修
订
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
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体。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所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所
称“以上”、“以内”、“以 程指引(2022 年修订)》
称“以上”、“以内”、“以
修 下”含本数;“超过”、“不 相关要求在章程及其附件
订 满”、“以外”、“以下”、 中统一规范。
满”、“以外”、“低于”、
“低于”、“多于”不含本
“多于”不含本数。
数。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序 属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理由及依据
号 性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相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相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
应职权,议事范围如下: 应职权,议事范围如下: 订)》相关要求在章程及
…… …… 其附件中统一规范。
(十三)审议公司在连续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
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 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修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所涉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订 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 资产 30%的事项;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
…… 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 ……
划;
……
第五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 第五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修
订
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 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 规定完善本条表述。
序 属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理由及依据
号 性
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 ……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公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公
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 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
…… 八人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
的其他情形。 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
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
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
告。
第十二条 除前款规定的 第十二条 除前款规定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 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 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
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 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 规定在章程及其附件中统
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 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 一规范。
修 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 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
订 案。 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
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提 不符合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 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
决并作出决议。 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十七条 …… 第十七条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
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订)》相关要求在章程及
修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其附件中统一规范。
订 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 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
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 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
的同意。 的同意。
…… ……
第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 第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
修 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规定在章程及其附件中统
订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一规范。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所备案。
第二十条 在股东大会决 第二十条 在股东大会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议公告前,召集股东单独 议公告前,召集股东单独 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
或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或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规定在章程及其附件中统
修 10%。 10%。 一规范。
订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
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 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
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 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序 属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理由及依据
号 性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对于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 对于监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 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 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
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规定在章程及其附件中统
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 将予配合。董事会将提供 一规范。
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 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册。 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 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
修
订
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
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
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
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
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
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第二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 第二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
…… …… 订)》相关要求在章程及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 其附件中统一规范。
名、电话号码。 名、电话号码;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 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 ……
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
修 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
订 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日下午北京时间 3:00,并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北京时间 开当日上午北京时间
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北京 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时间 9:30,其结束时间不 下午北京时间 3:00。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
当日下午北京时间 3:00。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 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
议。 议。 订)》相关要求在章程及
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 其附件中统一规范。
订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
第四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 第四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修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
订 …… …… 订)》相关要求在章程及
(二)公司的分立、合 (二)公司的分立、分 其附件中统一规范。
序 属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理由及依据
号 性
并、解散和清算或变更公 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司形式; ……
……
第四十三条 …… 第四十三条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 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
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 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 规定在章程及其附件中统
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一规范。
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 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 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
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 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
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 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
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
修
订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
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以配合。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利。 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 股比例限制。
监会有关规定,导致上市
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
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 订)》相关要求在章程及
删
除
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
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
大会提供便利。
第四十五条 董事、监事 第四十五条 董事、监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如实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如实 订)》相关要求在章程及
行累积投票制,应在董事 行累积投票制,应在董事 其附件中统一规范。
会决议和召开股东大会的 会决议和召开股东大会的
修
订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
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 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 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
票制。 票制。
序 属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理由及依据
号 性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 以集中使用。
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对提 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对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 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
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订)》相关要求在章程及
修
订
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 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
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 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
票。 票。
第六十一条 股东大会决 第六十一条 股东大会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 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
当包括以下内容: 当包括以下内容: 订)》相关要求在章程及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其附件中统一规范。
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 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
持人,以及是否符合有关 持人,以及是否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说明; 司章程的说明;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
(代理人)人数、所持 (代理人)人数、所持
修 (代理)股份及其占上市 (代理)股份及其占上市
订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比例;
(三)每项提案的表决方 (三)每项提案的表决方
式、表决结果;涉及股东 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各
提案的,应当列明提案股 项决议的详细内容;涉及
东的姓名或者名称、持股 股东提案的,应当列明提
比例和提案内容;涉及关 案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联交易事项的,应当说明 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涉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当
况; 说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
…… 情况;
……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序 属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理由及依据
号 性
第三条 …… 第三条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修
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订)》相关要求在章程及
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其附件中统一规范。
…… ……
时; 时;
…… ……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的提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的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案 案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
董事会议案的提出,主要 董事会议案的提出,主要 订)》相关要求在章程及
修 依据以下情况: 依据以下情况: 其附件中统一规范。
订 …… ……
(六)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六)过半数独立董事提
董事提议的事项; 议的事项;
…… ……
第五条 由董事长或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第五条 由董事长或会议
召集人确定召开日期后,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召集人确定召开日期后,
董事会秘书负责征集董事 相关规定在章程及其附件
董事会秘书负责征集董事
会会议所议事项的初步提 中统一规范。
会会议所议事项的初步提
案。各议案提出人应于董
案。各议案提出人应于董
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前 2 日
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前 2 日
将有关议案及说明材料递
将有关议案及说明材料递
交董事会秘书。涉及依法
交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
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书对有关资料整理后形成
议的重大关联交易(根据
正式提案,列明董事会会
有关的监管部门颁布的标
议时间、地点和议程,提
准确定)以及聘用或解聘
呈副董事长、董事长或会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应
议召集人。
先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如提案需经董事会专门委
修 事认可方可作为会议提
订 案。董事会秘书对有关资
认可,则在董事会专门委
料整理后形成正式提案,
员会审议通过或独立董事
列明董事会会议时间、地
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
点和议程,提呈副董事
议。董事会会议上如与会
长、董事长或会议召集
董事半数以上对提案提出
人。
修改意见,应对提案及时
如提案需经董事会专门委
修改。
员会审议或独立董事事前
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者不
认可,则在董事会专门委
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审议
员会审议通过或独立董事
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
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议。董事会会议上如与会
的相关事项,独立董事专
董事半数以上对提案提出
门会议也可以根据需要研
修改意见,应对提案及时
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修改。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其他内容不
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
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