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仔细核查
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实施及决策程序,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徐向阳、倪一帆、吴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