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8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3-048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 99 号尚浦中心 3 号楼 10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玉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7 人,代表股份 167,898,6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8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7 人,代表股份 167,898,6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83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107,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126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3 人,代表股份 164,790,97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7128%。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议案 1.00《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843,2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6796%;反对 68,459,90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745%;弃权 2,595,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843,2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6796%;反对 68,459,90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745%;弃权 2,595,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 2.00《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873,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6977%;反对 68,429,50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564%;弃权 2,595,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873,6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6977%;反对 68,429,50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564%;弃权 2,595,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2-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8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886,2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052%;反对 68,416,90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489%;弃权 2,595,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886,2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052%;反对 68,416,90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489%;弃权 2,595,5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
论意见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