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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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9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以专人传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
事 3 人,3 名监事现场出席了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 3 票。会议由摆向荣主持,
本公司监事王宇、李永泉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利益;本次资金置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事项。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1 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保障募
投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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