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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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以专人传递、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
锋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6 名董事现场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孙玉福、方
拥军、侯向阳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 9 票。公司全体监事、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截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133,744,017.57 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
计为 697,239.69 元,合计 134,441,257.26 元。大华会计事务所针对上述自筹资
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5564 号)。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18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18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基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根据相关规定,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18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披露《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顺利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工作。本
次 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发 行股数为 74,074,074 股,公司股本总数由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对应公司的注册资本需由 500,711,814.00 元变更为 574,785,888.00 元。因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董事会拟对《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相应修订。本事项已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须再
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18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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