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3-13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4日以书面通知方
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提前赎
回“精测转2”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不行使“精测转2”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精测转2”,
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10月18日至2024年4月17日),如再次触及“精测转
易日重新计算,若“精测转2”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
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精测转2”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不提前赎回精测转2的公告》。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