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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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月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
据《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博迁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
事宜。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时
间和登记办法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全或手续不全者,谢
绝参会。
  二、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
质询权、表决权和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有关信息
等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需
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登记。股东发言
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置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
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建议不超过 3 分钟。
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持人指定有
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
过 5 分钟,全部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问题,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在议案右边的“同意”、
“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
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
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清点人应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对以上两种形式的投票予以统计并当场公布最终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
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
至静音、震动状态。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
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有关部门处理。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24 日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24 日,采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万金路 588
号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利平先生
   四、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开
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介绍参会人
员情况。
   二、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有关议案: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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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与会人员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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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于
年2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
宜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984 号)
                         ,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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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
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
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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