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法定代表人、董事、
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党
委副书记
董事、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
责人
二、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17
人)
首次授予合计(230 人) 11,856 91.41% 3.27%
预留部分 1,114 8.59% 0.31%
合计 12,970 100.00% 3.5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0%。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
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二、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