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3-070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股份为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
量为 2,930,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83%。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7 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30,17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27 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
发、回购注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 3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
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 90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承诺:本人/本公司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
之日,下同)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国安达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人/本公司本次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
以保证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本次认购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国安
达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进行锁定。本次认购
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届时有效的关于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的具体规定。
诺。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亦不存在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
芮东方价值 3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
资基金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无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无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
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
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