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祥源文旅 公告编号:临 2023-053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董监高
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发
展稳定向好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部分董监高及 16 名核心中层管理人员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
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以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增持
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增持主体
股东一致行动人浙江祥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实业”);
裁孙东洋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徐中平先生;监事会主席俞真祥先生;监事陈亚
文女士;监事陈云钊先生;副总裁高朝晖先生;副总裁詹纯伟先生;董事会秘书
王琦先生;及 16 名公司核心中层管理人员。
(二) 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发祥先生通过其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
祥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浙江祥源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600,946,6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30%;公司核心中层管理人员刘杰
持有公司股票 2000 股,其他增持主体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本次拟增持董监高在本次计划实施
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发展稳定向好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以实现公
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为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票。
(三)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1)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发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祥源实业拟增持金额如下:
序号 增持主体 拟增持金额(人民币万元)
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各
职能中心负责人及各项目公司经营主体负责人)拟增持金额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人民币万元)
合计 1,672.50-3,345.0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核心中层管理人员刘杰持有公司股票 2000 股外,本
次拟增持董监高及剩余公司核心中层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
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672.5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345.00 万元。
(四)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由增持相关人员在增持期限内根据二级市场
股票价格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允许增持的窗口期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五)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3 年 10 月 17 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3 年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
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
露。
(六) 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后的锁定期内增持相关人员不得卖出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
员持有的公司股票在前述规定基础上还需遵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
定。
(七)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八)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本次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过程的不确定因素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增持计划
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向好,文旅战略有序落地,业绩保持良好增
长。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经营层坚定看好公司发展前景。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