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
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
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拟实施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
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
法、有效。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
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
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以下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签署页)
李发现:
刘坤明:
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