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亿晶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等业务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素养与能力,其独立性与诚信状况良好,
能够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对财务审计及内控
审计的要求。该议案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与审计需求,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袁 晓 沈险峰 谢永勇
日期:2023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