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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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因相关事项较为紧急,会议于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的议案》议案并作出决议:
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并同意以 3.16
元/股的授予价格和 6.32 元/份的行权价格分别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
授予 3,26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和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33.00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议案。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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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