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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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81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长李国璋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舒龙先生、董事袁兵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
经理王杰先生、董事程亚利先生、副董事长胡坤裔先生、监事会主席王相森先
生、职工监事李美辉先生、监事龚军先生、职工监事谢娟女士、监事周相琼女
士、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王琛女士、副总经理杨铁军先生、副总经理刘畅女
士、副总经理赵勇先生、副总经理路明清先生、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先生、副总
经理张桥先生共计 18 人拟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起 1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量
不低于 60 万股(含)且不超过 80 万股(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
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
险。
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李国璋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舒龙先生、董事
袁兵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王杰先生、董事程亚利先生、副董事长胡坤裔
先生、监事会主席王相森先生、职工监事李美辉先生、监事龚军先生、职工监
事谢娟女士、监事周相琼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王琛女士、副总经理杨
铁军先生、副总经理刘畅女士、副总经理赵勇先生、副总经理路明清先生、董
事会秘书鲍伯颖先生、副总经理张桥先生共计 18 人。
      (二)相关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63,05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316%,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前持有公    占公司总股本的
                            司股份数量(股)     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前持有公     占公司总股本的
                              司股份数量(股)      比例(%)
                 合计            1,463,051    0.1316%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拟
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数量:上述 18 位增持主体拟合计增持公司股
份数量不低于 60 万股(含)且不超过 80 万股(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股等事项,上述增持主体拟维持增持数量不变。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
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起 1 个月内
(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
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
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
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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