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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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3-061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药厂”或“公司”)、公
司关联方湖南潜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潜致投资”)及珠海前
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列药业”)的其他股东拟向前列药业增资。其中,
公司拟以不超过 2,200.00 万元对参股公司前列药业进行投资;潜致投资拟以不超
过 300.00 万元对前列药业进行投资。
  ? 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
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高翔先生回避表决,关联监事李孟春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
之间交易的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 前列药业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调整、市
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前列药业未来发展、经营和收益情况
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股权资产减值
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向关联企业进行增资或行使优先认购权
  珠海前列药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持有 18%股权的参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
药品研发。前列药业根据其项目立项及开展进度,计划向全体股东及新引入股东
融资不超过 4,400.0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为支持前列药业业
务发展并提高公司在前列药业的持股比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2,200.00 万
元对其进行增资,或行使优先认购权。
  (二)公司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公司董事高翔,监事李孟春,高级管理人员熊建科、蔡国贤、皮士卿、窦琳、
曹湘琦或其关联人拟通过合伙份额受让或者增资等方式,成为前列药业股东湖南
潜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潜致投资拟成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与关联方潜致投资向前列药业进行投资,构成关联共同投资。
  综上,本次增资前,前列药业为公司持股 18.00%的参股公司,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规定,前列药业为公司联营企业,认定为公司
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成为潜致投资合伙人后,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潜致投资为公司的关
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科
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交易的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增资前,前列药业为公司持股 18.00%的参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规定,前列药业为公司联营企业,认定为公司关联
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前,潜致投资为前列药业的股东,持股比例为 18.00%。公司董事
高翔,监事李孟春,高级管理人员熊建科、蔡国贤、皮士卿、窦琳、曹湘琦或其
关联人拟通过合伙份额受让或者增资等方式,成为前列药业股东潜致投资有限合
伙人,潜致投资拟成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潜致投资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     湖南潜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    周志刚
注册资本     74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 年 06 月 01 日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谷街道麓天路 28 号五矿麓谷科技园 C7 栋 6
住所
         楼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
主营业务     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   谭跃、李波、周志刚、丁红、黄荣兵、徐先知、戴蓉、史彩卉、陈碧、乔
际控制人     桥、吴桂英、庞永清
  潜致投资的主要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除此之外,潜致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
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关联人暨投资标的前列药业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     珠海前列药业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莫泽艺
注册资本     2,22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 年 01 月 28 日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 628 号国际健康港孵化大楼 5 栋 9 层
住所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国内贸易
           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主营业务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莫泽艺、珠海蔚蓝医药有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致
主要股东或
      慧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凯特立斯(深圳)科技有限公
实际控制人
      司、湖南潜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前前列药业的股权结构
                                     认缴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增资前持股比例
                                      (万元)
              合计                                 2222.00         100.00%
    注:以上明细数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增资后前列药业的股权结构
    公司与前列药业各股东就本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协商,并对本次增资后前列药
业的股权结构进行了初步测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认缴注册资本       增资后持股比
           股东姓名/名称
 号                         (万元)           例
       致慧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楚山云海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6222.00       100%
  注 1:以上为各股东初步协商结果,最终持股比例待各股东完成内部审议后确定,并
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注 2:以上明细数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前列药业本次增资系基于其发展规划、项目进展对资金需求确定,并经各股
东协商一致,充分考虑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前列药业管理层的激励情况,原股东
(除莫泽艺)、新进股东以同等价格进行增资,管理层莫泽艺按照上轮增资价格
进行增资。本次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拟签署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均在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尚未完成协议签署,待各
方内部决策完毕后,再行签订增资协议,协议内容以最终签订为准。
     (一)协议主体
     目标公司:珠海前列药业有限公司
     股东:凯特立斯(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湖南潜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莫泽艺
 股东:珠海蔚蓝医药有限公司
 股东:致慧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深圳楚山云海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增资金额情况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认购权,或明确行使放弃优先认购权。
况向全体股东进行报告。
  (三)出资期限
 各股东一致同意,全部认缴增资款最迟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缴付至
前列药业指定账户。
  (四)各方权利义务
 (1)各股东有权督促前列药业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要求更新股东名册信息,
缴付出资后有权要求出具《出资证明书》等;
 (2)前列药业有权督促各股东严格按照增资协议履行增资款缴付义务,有
权要求各股东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有关资料。
 (1)各股东应严格履行增资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付认缴增资款;
 (2)各股东根据各自内部程序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确保获得签署和履行
增资协议的完整有效授权;
 (3)各股东应配合前列药业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提供必要资料;
 (4)前列药业负责本次增资事项的统筹和协调工作,督促各股东及时行使
相应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5)前列药业应及时变更《股东名册》,依据相关股东会决议和新修订的《章
程》变更各股东信息;
  (6)前列药业负责协调各股东办理本次增资事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
更/备案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项;
  (7)前列药业应在收到股东增资款项后当日依法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五)违约责任
约。
成增资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
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如存在两方以上发生违约行为,则由违约
各方按照其各自的违约程度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任。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成立以来,前列药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陆续完成了项目立项、实验室建设、
人员招聘,以及易制毒、易制爆使用资质的申办及现场检查,实验室环评及验收,
消防验收等工作,并获得“一类前列腺素类化合物合成关键中间体及其制备方法”
的发明专利(专利号 ZL202010978194.8),该专利涉及若干个全新的前列素中间
体化合物及通过该化合物合成系列前列素的方法。前列药业于 2023 年 8 月入选
珠海市金湾区(开发区)
          “创新驱动企业名录”,入库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
接受广东省药监局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B 证现场检查,检查通过并获得 B 证后
前列药业将具备药品委托生产资质,可以持有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可以开展药品
销售等业务。前列药业是以前列素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特色的产业化
平台,致力于该系列产品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的一体化开发,围绕眼科用药进
行产品布局,与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的协同效应。公司对于本次前列药业实施增资
或行使优先认购权,是为了确保前列药业药物研发项目顺利高效开展,同时系对
前列药业未来发展前景及管理团队的看好及认可。公司对其增资不超过 2,200.00
万元以确保对前列药业的持股优势,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完成后,
公司在前列药业中的持股比例将增加,但不会对其形成控制。
  前列药业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需
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前列药业未来发展、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
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股权资产减值等风
险。为此,公司将及时了解、关注前列药业的经营情况,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与
内部控制措施,积极应对上述潜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关联董事高翔先生回避表决,关联监事李孟春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
足前列药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也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按
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
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
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未来规划和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
合理,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
满足前列药业发展的资金需求,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
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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