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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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3-086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
议案》,同意聘任吴彦资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吴彦资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
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吴彦资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74-6103777
  传真号码:0374-6105968
  电子邮箱:board@hnnewland.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
  邮政编码:461500
  特此公告。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吴彦资女士简历
  吴彦资女士:1987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河北师范大学有机化学
专业理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5月入职新天地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先后任职于公司综合管理部、研发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2023
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截至目前,吴彦资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超系
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彦资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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