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相匹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
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2023 年第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
部及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审计
上市公司的资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
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
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
                  -1-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继
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本页无正文,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         梁丽娟          李   力
                -3-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龙佰集团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