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3-10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和奔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经董事会核准,认为《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需要,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
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总股本 2,386,293,256.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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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 715,887,976.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在股权登记日公司的股份总数较本公
告披露日发生变化,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红》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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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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