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信安: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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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三
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
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并通过对其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进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拟聘的高级管理
人员均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本
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张岳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高志
权先生、张宇红女士、范胜文先生、白连涛先生、刘会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范胜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焦友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
人。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新华、赵欣艳、林璟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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