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飞激光: 逸飞激光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3-019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于当日股东大会结束后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
制方式选举吴轩先生、王树先生、冉昌林先生、丛长波先生、顾弘先生、郭敏女
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潘红波先生、邵泽宁先生、杨克成先生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
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吴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吴
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及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            委员会成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吴轩       冉昌林、杨克成
审计委员会         潘红波      邵泽宁、丛长波
提名委员会         杨克成      邵泽宁、吴轩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邵泽宁      潘红波、王树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主任委员)
均为独立董事,且成员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
潘红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任
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
制方式选举王颖超女士、周叶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曾伟明
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
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1)及《逸飞激光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王颖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选举王颖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吴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树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向玉枝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冉昌林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曹卫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
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
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曹卫斌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
激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吴轩先生、王树先生、冉昌林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
        (公告编号:2023-011)。向玉枝、曹卫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梅亮先生、向玉枝女士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熊
五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届满离任人员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四路逸飞激光
  联系电话:027-87592246
  电子信箱:gaozy@yifilaser.com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向玉枝女士简历
  向玉枝,女,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
学统计专业专科学历,高级经营师。2008 年 12 月,在武汉力兴(火炬)电源有
限公司任生产/采购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4 年 10 月,在江苏力天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至至今任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
  截至目前,向玉枝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武汉逸
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8,130 股,富诚海富通逸飞激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2,136,752 股,向玉枝女士持有富诚海富通逸飞激
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的份额。除上述情况外,向玉
枝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
的任职条件。
曹卫斌先生简历
  曹卫斌,男,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农业经
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管;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在恒丰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副总监;
理;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在杭州瑞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曹卫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920 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
台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9,761 股,富诚海
富通逸飞激光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合资产管理计划 7%的份额。曹卫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逸飞激光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