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9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进展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工业技
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转让方”)拟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南
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10月20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se.com.cn/)的相关事项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0、临
临2023-083)。
的《告知函》,内容如下:
民初1号《民事调解书》。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
成协议,并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确认,主要内容如下: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沙钢集团”)、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
投资”)自愿退出案涉南京钢联60%股权的交易,南钢集团向沙钢集团、沙钢投
资支付补偿款。在收到前述补偿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沙钢集团与转让方配合
办理转让方持有的质押于沙钢集团的南京钢联49%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收
到前述补偿款后,沙钢集团、沙钢投资与案涉其余各方之间不得再因案涉60%股
权交易任何事宜相互提起任何诉讼或者仲裁主张权益。前述相关诉讼受理费减半
收取,由各方各自承担。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其余各方可持调解协议,向人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次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努力实现多方共赢。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