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航新航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
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候选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经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之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条件。
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决策、
协调能力,符合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提名苏影先生为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栗   南             谭   跃
      唐明琴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航新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