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3-085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东方办事处孙营村颖河路西、
纬二十六路南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14.097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50,285,527 98.9713 598,400 0.2366 2,002,800 0.792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师事务所的议 03,52 00 ,800
案 7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刘洋律师、韩璐律师
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刘洋律师、韩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