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基科技: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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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8,832,000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9 月 20 日下发《关于核准山
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206 号)核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或“邦基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42,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限售
股东数量为 17 名。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
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股的股份数量为 38,832,000 股,将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68,000,000 股,
其 中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为 42,000,000 股 ,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为
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总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
   (1)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
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处理。
   (4)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及任职期间
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
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5)如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
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淄博邦贤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
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
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3)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督管理部门
对上市公司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本公司将
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
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邦基科技本次限
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邦基科技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股东承诺;邦基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已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邦基科技关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8,832,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数量                    通数量   股数量
                              本比例
     青岛永合金丰集团有
     限公司
     淄博邦盈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淄博邦智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淄博邦道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淄博邦儒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淄博邦贤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8,832,000     23.11% 38,832,000    0.0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6,000,000   -38,832,000    87,168,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2,000,000    38,832,000    80,832,000
      股份合计       168,000,000                 168,000,000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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