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3-100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9.70 万份
? 可行权人数:4 人
? 行权价格:20.46 元/股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或法律、行政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
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公告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
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240 万份
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 1,792.20 万份,预留授予 447.80 万份。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 536 人,行权价格为 13.34 元/份;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5 人,行权价格
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得超过 60 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
自授予日起满 14 个月、26 个月、38 个月分三期行权,行权比例分别为 40%、30%、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股
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发表了意见。
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19 年 8 月 24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在上述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股票期权授予及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确定 2020
年 9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情况如下表: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元/股) 授予数量(万份) 授予人数
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审议时间和 调整前数 调整后数 调整前价格 调整后价格
调整原因
审议会议 量(万份) 量(万份) (元/股) (元/股)
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
董事会第十 万份;公司 2020 年度权
三次会议 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行权
价格相应调整。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
/ / 21.15 20.89 方案实施后行权价格相
董事会第十
应调整。
七次会议
鉴于第一个行权期于
事会第二十
期未行权的 39.60 万份
次会议
股票期权。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
/ / 20.89 20.46 方案实施后行权价格相
董事会第一
应调整。
次会议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期为
份股票期权已被注销;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未行权股票期权将被注销。
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的行权条件。
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独立董事或监事;
(2)激励对象成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偶、父母、子女;
(3)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4)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规定的行权条件。
(6)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8)激励对象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
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或激
励对象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
的;
(9)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
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依照预留授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共计 4 人,按照《环旭电子股份
予激励对象的业绩考评情况确定其行权比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例,当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指标达 S 及以上 经收集激励对象 2022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如下
者可以按照当年度的可行权股数进行行 (人)
:
权;当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S-者仅可就当
年度可行权股数的 50%进行行权,另外 年度/考绩 S 及以上 S- 总计
核为 S-者第二年不得行权;当年度个人绩 2022 4 0 4
效考核为 U 者当年度可行权股数皆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均已满
足。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 年 9 月 9 日
(二)行权数量:29.70 万份
(三)行权人数:4 人
(四)行权价格:20.46 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
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七)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是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起止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行权窗口期除外),行权所得
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 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占 授 予 时 总 股
姓名 职务
(万份) 授予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4 人) 29.70 26.05 0.0136
总计 29.70 26.05 0.0136
注: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总量为 114 万份。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进行核
查后认为: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所规定的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的要求,未发生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经核查,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满足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三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格,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
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
本费用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在授权日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在等待期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
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
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
具体金额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已就本次行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可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行权;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事项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