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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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3—临 062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对象:甘肃银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银石中科”),系白银有色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白银有色”或“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40%),是公司
  的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银石中科提供
  额度为 3200 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拟担保事项外,公司为银石中科已实际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银石中科承诺以其在建工程按公司担保比例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银石中科系白银有色与兰州兰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兰石中科”)共同成立
的合资公司,合作建设 10 万吨/年纳米氧化锌(一期 5000 吨)项目(简称“项目”),兰石
中科为其控股股东持股 60%,白银有色为其参股股东持股 40%。
  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银石中科根据项目进展的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8000
万元。白银有色按出资比例提供额度为 3200 万元的担保,银石中科承诺以在建工程按公司担
保比例提供反担保,即项目建设完成后以抵押/质押银石中科资产(土地、厂房、设备等)的
方式,按公司担保比例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对甘肃银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该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甘肃银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
  (三)注册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中科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 05-(23)-030
  (四)法定代表人:白勇
  (五)注册资本:4000 万元
  (六)成立日期:2022 年 7 月 22 日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
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有机活性
材料销售;非食用盐销售;非食用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银石中科总资产为 2002.07 万元,净资
产为 1973.7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42%;1-8 月净利润为-15.4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九)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兰州兰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2400     现金       60%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00     现金       40%
  (十)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6.3.3 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
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
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
然人:(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
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存在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
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公告编号:2023—临 051 号)王彬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目前,王彬先生担任兰
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兰石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本次被担保方-银石中科是兰石中科的控股子公司,兰石集团是兰石中科的第一大股东
(持股比例为 48.15%),对被担保方-银石中科具有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
     鉴于,王彬先生辞去白银有色的董事、总经理职务未满 12 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述规定,银石中科为白银有色的关联方。本次担保属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白银有色拟为银石中科建设 10 万吨/年纳米氧化锌(一期 5000 吨)项目按持股比例提供
担保,担保额度为 32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关担保事项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
核同意,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对象为白银有色参股公司银石中科,公司是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且银石中科承
诺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主要是满足下属参股公司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白银有
色的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甘肃银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提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下属参股公司甘肃银石中科纳
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是
为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是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同时参股公司承诺有反担保
措施,有助于防范公司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发生关联担保是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
展,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对
甘肃银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
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对银石中科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公司是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同时银石中科承诺有反担保措施,有助于防范公司担保风险,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白银有色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270,909.26 万元,占白银有色最近一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7.82%。其中,白银有色为全资、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193,155.20 万元,占白银有色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2.71%;白银
有色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77,754.06 万元,占白银有色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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