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回龙埔回龙路鸿峰工业区 2 号信宇
人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7,320,67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8.407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志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7,320,67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7,320,67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7,320,67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2,508, 100.00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34 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蔡亦文、冯晓雨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信宇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