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11:30 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监事同意,
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坤斌先生
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
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
以 2023 年 10 月 13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3.4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65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43)。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