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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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提名程序、查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听取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相关说明并与候选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l、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李梅女士、黄魏青女士、胡岭女士由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人的提名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
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
情况和市场进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规定。
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上述董事会议案和董事会决议的有关内
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提名程序、查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听取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相
关说明并与候选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l、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谢诗蕾女士、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由杭
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人的提名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岗位
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进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中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规定。
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上述董事会议案和董事会决议的有关内容,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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