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3-070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
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路刚先生、李文波先生、
原波先生、李笑雪女士、迟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
意提名刘洪跃先生、黄张凯先生、王红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5 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采用累
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8 名董事后,与另外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
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中铁十六局第六工程有限公
司先后担任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等职务;2004 年 12 月至 2013 年 7 月,在北
京长城贝尔芬格伯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属工程经
理部先后担任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
职务;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在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
记、董事、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8 月,在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在在北京建
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 年 11 月至 2022 年 3 月,在
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基础设施部担任党委书记;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9 月,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3 年 9 月至今,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路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党
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路刚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年 7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机务员、分公司副经理;2003
年 9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部长;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1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北
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董
事。
李文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止 2023 年 10 月 10 日,中信建投建工
修复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1 号资管计划”)持 有公司
份额。李文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文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2 年 8 月至 1993 年 3 月,在北京长城工程总公司
担任职员;1993 年 3 月至 1994 年 10 月,在珠海市五联实业发展公司担任工程
部干部;1994 年 10 月至 1999 年 6 月,在北京长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工程
部部长职务;1999 年 6 月至 2002 年 2 月,在北京长城工程总公司担任毛里求斯
经理部现场代表;2002 年 2 月至 2019 年 8 月,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
包部先后担任项目部副经理、执行经理、经理,总承包部副经理、常务副经理,
党委副书记、经理等职务;2019 年 8 月至 2023 年 1 月,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担任施工管理部部长职务,兼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顺义分公司、
河南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安徽分公司负责人职务。2023 年 1 月起担任公司党
委副书记、总经理。
原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原波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历,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2003 年 07 月至 2004 年 01 月,任
山东鲁能商贸有限公司贵和商厦总经理办公室秘书;2004 年 04 月至 2004 年 08
月,任北京恒泰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人事专员;
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法务专员;200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06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办公室副主任;2008
年 06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法律
合约部副经理;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05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
地产开发经营部风险管理部副经理;2011 年 05 月至 2013 年 08 月,任北京建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部法律合约部经理;2013 年 08 月至 2015 年
年 1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20 年 11 月至今,任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任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北京建工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北
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中国房地产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广州仲裁委员会 /上海仲
裁委员会/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李笑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
总法律顾问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笑雪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级经济师。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部业务主管;2010
年 6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部业务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一部业务经理;
至今,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兼任北汽福田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迟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资本
运营部副总经理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迟晓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1982 年 8 月至 1984 年 8 月担任安徽省阜
南县苗集中学物理老师;1984 年 8 月至 1986 年 8 月,于安徽省教育学院进修;
年 8 月任中国环境保护公司职员;1993 年 8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北京金晨会计师
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
任会计师;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 年
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君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监事,北京成皓宇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合利华(海南)农业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洪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洪跃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年 8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英国兰卡斯特大学讲师,2003 年 8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2009 年 6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
教授。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黄张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张凯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博士生导师。1982 年 8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地矿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南宫
野外综合试验场副主任;1987 年 9 月至 1990 年 6 月,中国地质科学院硕士研究
生毕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990 年 9 月至 1992 年 12 月,中国地质大学环境与
水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工学博士学位;1992 年 12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
北京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博士后、副教授;1994 年 9 月至 2005 年 4 月历任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水环境模拟
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资源与环境学院党总支书记;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3
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05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水生态与环境研究所所长,北京师范大学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研究中
心副主任。并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土壤与地下水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地质学
会环境地质专业委员会委员、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专家委
员会委员。
王红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红旗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