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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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4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
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黄权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
  (1)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已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一致。
  (2)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4.2条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形,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预留部分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
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任一情形,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
实后无异议,同意公司以2023年10月12日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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