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泰嘉股份 股票代码:00284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ichamp Cutting Technology (Hunan) Co., Ltd.
(住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三年十月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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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方 鸿 彭飞舟 申 柯
李 辉 赵德军 陈 明
宋思勤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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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37,557,516 股,预计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
制。
三、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月)
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探骊六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湖南皓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皓普橘
洲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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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7,557,516 608,056,184.04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
份上市首日起算,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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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泰嘉股份 指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发行 股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平安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验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机构
发行人律师/见证律师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实施细则》 指
施细则》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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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ichamp Cutting Technology(Hunan) Co., Ltd.
股票简称 泰嘉股份
股票代码 002843
注册资本 21,16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方鸿
成立日期 2003 年 10 月 23 日
上市日期 2017 年 1 月 20 日
上市地点 深圳交易所
双金属带锯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主要业务
售
锯切工具、锯切装备、复合材料的研制、开发与生产;锯切加工服
务;锯切技术服务;产品自销及进出口业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经营范围
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合法资金开展金属制品、电子、智能装
备产业及科技型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
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7533850216
信息披露负责人 谢映波
公司网址 www.bichamp.com
注册地址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 年 10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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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就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2022 年 11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3)2023 年 2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关于将 2022 年度非公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开发行方案调整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关于召开 2023 年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3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关于将 2022 年度非公开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发行方案调整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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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3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
案》
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关于修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等相关议案。
(1)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南
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
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该事项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
公告。
(2)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 2023 年 9 月 2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
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
投资者名单》等发行方案相关附件,包括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前 20 名
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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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15 家,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5 家,证券公司 1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9 家;其他投资者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具
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
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T 日)9:00 前以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向上述投资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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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和文件内容、
发送范围和发送过程符合《承销办法》、
《注册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真
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确定与
配售原则及时间安排等事宜。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 26 单《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参与本次发行的投
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认购
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无需缴纳认购保证金),均为有效申购。上述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缴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认购对象名称 款认购
号 (元/股) (万元) 效报价
保证金
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探骊六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湖南皓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皓普橘洲 17.70 7,000
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77 7,000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新视野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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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君
资管3417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17.69 2,000
业(有限合伙) 15.83 3,0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
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精选
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宏利价值
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3)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19 元/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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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2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获配股票限售期情况如
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月)
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探骊六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湖南皓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皓普橘
洲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7,557,516 608,056,184.04 -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为 12 名,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上述获配对象均在《湖南
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
名单》所列示的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获配对象不包括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本次获配的投
资者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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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 年
修订)》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向深交
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
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37,557,516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64,216,2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
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40,809,140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
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3 年 9 月 13 日),发
行底价为 14.9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人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
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19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
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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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不超过 60,805.62 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056,184.0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拟募集资金总额 60,805.62 万元(含本数)。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
称“《缴款通知书》”)。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指定的本次发行
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股款。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9 月 22 日出具的天职
业字[2023]46930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止,平安证券收
到泰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608,056,184.04 元。
银行账户。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9 月 22 日出具的
天职业字[2023]47094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止,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7,557,516 股,每股价格 16.19 元。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056,184.04 元,扣
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2,504,546.08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551,637.96 元,其中新增股份 37,557,51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547,994,121.96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
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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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2 名,符合《注册办法》、《承销办法》和《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月)
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探骊六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湖南皓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皓普橘
洲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7,557,516 608,056,184.04 -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1)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MA4L2E9E4W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万少科
注册资本 300,000 万
住所 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4 栋
省内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机构、类
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的不良资产;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
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及企业破产管理、
财务顾问;接受地方政府、企业等的委托或委托其他机构对资产进
行管理、处置;承接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剥
经营范围
离的资产;债务重组;债权转股权;追偿债务和利息;根据省政府
授权开展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监管部门批准开展的其他业务(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
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161,828
限售期 6 个月
(2)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代“探骊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3234761853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阳相
注册资本 1,000 万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 38 号第一国际城 1 幢 18
住所
楼 750 号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经营范围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235,330
限售期 6 个月
(3)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9JXGA75L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500 万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道东路 6 号智慧岛大厦 7 层 A 区 A-704-
住所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股) 1,235,330
限售期 6 个月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 邱军
注册资本 11,000 万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19 层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5,867,819
限售期 6 个月
(5)湖南皓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皓普橘洲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湖南皓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湖南皓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4MA7BWMMR5M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聪颖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注册资本 1,000 万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188 号湘江基金小镇 2#栋
住所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经营范围 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4,323,656
限售期 6 个月
(6)连云港泰嘉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连云港泰嘉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91MACX2A0A94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苏盛世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1 万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
住所
区综合楼 419-2954 号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股) 3,088,326
限售期 6 个月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注册资本 23,800 万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
经营范围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667,696
限售期 6 个月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829,524
限售期 6 个月
(9)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Q9AJC3K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广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 万
住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 栋 401A-49 房
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
经营范围 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235,330
限售期 6 个月
(10)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389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 窦玉明
注册资本 22,000 万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235,330
限售期 6 个月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资本 1,482,054.6829 万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
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
经营范围 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
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
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 3,150,092
限售期 6 个月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注册资本 10,000 万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8,527,255
限售期 6 个月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
述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
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对象在参与本次发行提交《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承诺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及其保
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保荐人(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申购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
查。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
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
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
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它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
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
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除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
的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
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对象在参与本次发行提交《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承诺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及其保
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保荐人(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申购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6 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
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
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
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
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
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
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无需备案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无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登记备案
手续的情况如下: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
基金管理人,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2)需要备案的情形
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探骊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郑州同创财金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皓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皓普橘洲优
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连云港泰嘉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南升
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
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完成
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
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等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公募基金产品
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的
核查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
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
序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别 投资者风险承受
号
能力是否匹配
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探骊六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湖南皓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皓普橘洲优选
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泰嘉股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预案,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向
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注册办法》《承销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
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泰嘉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购对象签署的《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未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
合法、有效。
十条的规定,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泰嘉股份;证券代码为:002843;上市地点为:深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7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自 2023 年 10 月 17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
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件的股份数量
(股) (%)
(股)
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58,897,350 27.52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48,000,000 22.42 —
邦中投资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7,602,650 8.22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
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产品等
湖南长创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
境内法人 4,335,110 2.03 —
限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基金、理财
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3,548,366 1.66 —
产品等
投资基金
崔素兰 境内自然人 3,200,000 1.49 —
周骏 境内自然人 1,701,600 0.7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信 基金、理财
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产品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基金、理财
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产品等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基金
合计 146,187,999 68.29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
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截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前十名股
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件的股份数量
(股) (%)
(股)
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57,897,350 23.01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48,000,000 19.08 —
邦中投资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7,602,650 7.00 —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
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产品等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
司-诺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 4,331,729 1.72 4,331,729
产品等
产管理计划
湖南皓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
皓普橘洲优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 4,323,656 1.72 4,323,656
产品等
基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3,580,054 1.42 3,150,092
江苏盛世聚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理财
公司-连云港泰嘉投资基金合伙 3,088,326 1.23 3,088,326
产品等
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
基金、理财
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3,036,261 1.21 2,470,661
产品等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基金、理财
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2,922,462 1.16 —
产品等
投资基金
合计 151,070,488 60.05 17,364,464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14,054,000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51,611,516 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
东,方鸿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股份总数 214,054,000 100.00% 37,557,516 251,611,516 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
司总资产、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得到改
善,财务风险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现有业务的扩展和补
充,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
变,公司业务规模和收入规模都将有所扩大。因此,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
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
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
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
人员的计划,本次发行亦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
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拟调整相关人员结构,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
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
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不会新增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
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
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37,557,516 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表所示(以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据):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2022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2022
/2023 年 6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年 12 月 31 日
基本每股收益 0.29 0.62 0.24 0.52
每股净资产 3.64 3.33 5.42 5.18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以本次发行后发行在外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外总股本进行计算。
五、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6.30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资产总计 209,053.42 196,918.54 101,373.42 78,539.9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负债合计 124,066.82 119,181.78 42,323.75 30,070.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986.60 77,736.76 59,049.66 48,469.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月
营业收入 94,527.17 97,775.14 52,670.00 40,317.98
营业利润 6,580.58 15,489.26 8,095.71 5,446.36
利润总额 6,438.53 15,380.10 8,010.83 5,110.23
净利润 5,905.03 13,864.06 6,962.06 4,155.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78.29 14,088.70 17,551.01 8,484.20
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15.51 -2,899.97 -20,250.16 -5,839.72
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853.09 9,220.37 -203.24 1,261.66
项目 2023 年 1-6
月
流动比率 1.14 0.97 1.00 1.33
速动比率 0.84 0.71 0.71 0.99
资产负债率(合并) 59.35% 60.52% 41.75% 38.2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47% 46.54% 41.68% 36.9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08 3.79 8.60 6.81
存货周转率(次) 5.49 3.51 3.13 2.75
每股净资产(元) 3.64 3.33 2.81 2.3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01 0.67 0.84 0.40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1 0.44 -0.01 0.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62 0.34 0.2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项目 2023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62 0.34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5% 20.38% 13.15% 7.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期末,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资产规模呈逐年上升趋势。2022 年度公司将铂
泰电子和美特森纳入合并范围,导致资产总额大幅增加。
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短期借
款、应付账款和长期借款等规模增加以及新租赁准则增加了租赁负债所致。2022
年末公司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合并了铂泰电子和美特森两家主体,当期末铂泰
电子负债总额为 61,013.50 万元、美特森负债总额为 8,332.62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33、1.00、0.97 和 1.14,速动比率分
别为 0.99、0.71、0.71 和 0.84。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主
要系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增长较大。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扩大,公司用以支付货款和工程款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明显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8.29%、41.75%、60.52%
和 59.35%,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6.95%、41.68%、46.54%和 44.47%,公司
资产负债率持续提升。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7.70、14.18、15.61 和 9.66,报告期内
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锯切业务双金属带锯条和电源类产品的销售,
主营业务收为 39,590.44 万元、51,789.39 万元、94,853.13 万元和 94,527.17 万元,
入占收入比例分别为 98.20%、98.33%、97.01%和 95.95%,主营业务突出,且持
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6,962.06 万元、4,161.15 万元、13,864.06
万元和 5,905.03 万元。随着公司双金属带锯条业务不断开拓海外市场,同时积极
布局电源业务,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81、8.60、3.79 和 4.08,存货周转
率分别为 2.75、3.13、3.51 和 5.49。2022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公
司于 2022 年 9 月末将铂泰电子和美特森两个主体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应收账款
余额增幅较大,但同时并仅对两个主体 2022 年 10-12 月的收入进行合并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总体周转较快,周转率较为稳定。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保荐代表人:谭杰伦、董蕾
项目协办人:姜艳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柠、章诗麦、赵博伟
联系电话:0755-2262772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传真:0755-22627723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志怡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 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 层
经办律师:廖青云、旷阳、张颖琪
联系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三)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邱靖之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经办会计师:曾春卫、周曼、张成
联系电话:0731-88600519
传真:0731-88600518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平安证券签署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保荐协议》。
平安证券已指派谭杰伦、董蕾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谭杰伦先生:平安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总经理,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项目,作为项目协办人参与并完成了东方通 IPO 项目,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参与
并完成了福鞍股份 IPO 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并完成了芯源微科创板 IPO、
泰嘉股份 IPO、中科信息 IPO 和三盛教育、汉邦高科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在保
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
业记录良好。
董蕾女士:平安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资深经理,法学学士、保荐代表人。2011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作为项目核心人员参与并完成了蓝科高新 IPO 项目、
东方通 IPO 项目、泰嘉股份 IPO 项目、华宇软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韦尔股份重大资产购买、韦尔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项
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泰嘉股份申请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
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本保荐人同意保荐泰嘉股份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以下无正文)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泰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签章页)
湖南泰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签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