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文件,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审
慎分析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本次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7.00亿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所得)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
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肖 建 华、商小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肖 建 华:
商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