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全资子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有利于构建公司产业数字生态平台,抢占流量
入口,为公司业务发展赋能。本次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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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章颖薇 余明阳 崔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