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金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董事
会所聘任职务,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况;
先生、王海航先生、张海龙先生、殷明先生、钟桂全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聘
任殷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周志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同本
届董事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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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署:
杨正洪:
权进国:
温安林: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