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3-037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于2023年10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清焕
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
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2名;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与会董事
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自身融资成本,公司拟通过定向减资方式以 52,000 万元的减资对价退出持有的
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澳洋顺昌”)25.81%的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减资”),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锂芯”)
与淮安市清河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投资”)不减资。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淮安澳洋顺昌股权,淮安澳洋顺昌注册资
本将由人民币 135,152 万元减少为人民币 100,272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孙清焕先生、李冠群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