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中银证券”)
接受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电信”或“公司”)的委托担
任大唐电信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大唐电
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将该制度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11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大唐电信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了如下保密措施:
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构等中介机构,并与前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
及保密责任。
存,相关人员已在备查文件上签名确认。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会议中,相关的保
密信息仅限于上市公司、各标的公司、交易对方以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各中介机
构相关人员知晓。
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
人买卖公司股票。
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
的行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伟夫 李高鑫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