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购买大唐
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71.7862%股权,同时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拟出售持有
的联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公司拟出售持有的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30.8201%股权、大唐电信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20%股权、北京大唐智能
卡技术有限公司 14.3727%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经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具体如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的情形;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署页)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