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恒润: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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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3-050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3,807,449 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经
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0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股本总数为 12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9.472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限售股 1,307,106 股已于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
                  (公告编号 2022-019)。首次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股票部分限售股、部分战略配售股共计 33,460,803 股已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上市
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
告编号 2023-01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共计 2,572,595 股已于 2023 年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3)。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涉及的限售股股
东共 1 名,股份数量为 13,807,44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5062%。上述股份
原锁定期为股票上市之日(即 2022 年 4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即至 2023 年 4 月
锁定期延长 6 个月(即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
                   (公告编号 2022-006)。本次解除限
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将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
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
承诺情况如下:
   股东曹旭明先生的承诺:
   “(1)根据《证券法》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经纬
恒润的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主动向经纬恒润申报本人所持股份数额及其变
动情况。
   (2)自经纬恒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十二)个月内,本人
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经纬恒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
股份,也不由经纬恒润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若经纬恒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 20(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遇除权、除息时上述股票价格相应调整,下同),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人上述锁定期在届满后自动延长 6(六)个月。在延长的锁
定期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经纬恒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经纬恒润回购该部分股份。
  (4)对以上锁定的股份因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或除息事项而相应增加的部分,本人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5)前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仍担任经纬恒润
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不再
担任经纬恒润的董事,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
司股份。经纬恒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六)个月内,若本人申报
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经纬恒
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第 7(七)个月至第 12(十二)个月之间,若
本人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
票。
  (6)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本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
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经纬恒润所有,并由本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7)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
于上市公司 5%以上持股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
在锁定期限届满后,视自身实际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股份减持。
承诺的相关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股票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并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
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提
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经纬恒润,由经纬恒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有关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本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
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经纬恒润所有,并由本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8)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
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
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3,807,449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合计      13,807,449 11.5062   13,807,449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础计算并以
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13,807,449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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