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普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
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注销 24 名激励对象期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25,330 份(其
中包括 9 名离职人员尚未注销完成的股票期权 99,962 份),符合《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合计 225,330 份。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刘 敏 杨 军 霍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