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3-08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 2,999,91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96%,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16 元/股,最低价为 9.86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人民币 30,031,081.8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平煤股份关
于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的 回 购 报 告 书 》( 公 告 编 号 :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公告如下:
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999,91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 0.129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16 元/股,最低价为 9.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0,031,081.8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