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股份: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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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 阳煤 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 阳股 0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和
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9:00 在山
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为 7 人。
   (五)公司董事长王永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自身
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可以一次发行
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董事会可另行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
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
  (3)续期选择权及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为 2 年期(含 2 年),以 2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定价
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
延长 2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
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本次债券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期限品种。
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
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机制,具体机制安排
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拟不设定增信措施。
  (8)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
债券的注册批复,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可另行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并结合监管要求决定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注册、备案、登
记等手续。
  (2)制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用途、可续期公司
债券特殊发行事项、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
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交易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
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挂牌交易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决定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所存放的专项账户。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8)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二)关于同意七元公司申请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040 号公告。
  (三)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041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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