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51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或“被申请人”)近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海中院”)送达的《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2023)
内 03 破申 3 号】、《立案登记表》【(2023)内 03 破申 3 号】,以及《破产重整申
请书》,债权人乌海金财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申请人”)以乌海
化工无法清偿申请人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和可行性为由,向乌海中院申请对乌海化工进行破产重整。
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乌海中院受理上述破产重整申请,乌海化工将进
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销售及咨询服务;售电业务(依据《电力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新能
源汽车充电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汽车采购、销售、
维修服务(依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销售汽车配件;新能源
汽车租赁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技术开发;物联网技术开发;合同能源
管理;发布各类广告;平面广告设计;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
  申请人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事件起因
向乌海化工支付预付款 7,000 万元用于购买氢气,乌海化工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
务,截至 2023 年 3 月底,乌海化工应当返还申请人支付的预付款 68,937,101.84
元,利息 5,170,282.64 元。截至目前,乌海化工未能清偿申请人的债权。
  (三)乌海化工被申请破产重整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于近日收到乌海中院送达的《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
书》【(2023)内 03 破申 3 号】、《立案登记表》【(2023)内 03 破申 3 号】,以及
《破产重整申请书》,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
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认为乌海化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
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和可行性,具备《企业破产
法》第二条规定的申请重整条件,向乌海中院申请对乌海化工进行破产重整。
  二、被申请破产重整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概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14 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海化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江飞
   注册资本:26,034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纯碱、烧碱、盐酸、液氯、硫化碱、
白炭黑、聚氯乙烯、水泥、电石、氢气;制氢、储氢、氢液化和加注氢产品的研
发、销售和技术咨询;加氢站的设计、施工;制储氢、氢液化、加注氢业务;自
营产品进出口;聚氯乙烯树脂、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货物的进出口业务。 一
般经营项目:销售:尿素、增碳剂、甲酸钠、小苏打、腐植酸钠、锰硅合金、玻
璃、食品添加剂(碳酸钠);84 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液;批发销售:焦炭、兰炭、
石灰石、白灰。
   (二)财务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乌海化工总资产 1,171,446.35 万元,净资产
元,净利润 37,013.65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乌海化工总资产 1,165,634.46 万元,净资产
万元,净利润-22,109.00 万元。
   三、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乌海化工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乌海化工为公司主要经营实体之一,无论乌海中院是否裁
定受理乌海金财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公司仍将积极做好日常
经营管理工作。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将积
极与乌海金财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乌海中院沟通相关事宜。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获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为冻结状态,公司持有的乌海化工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乌海化工被申请破产重整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法院裁判结果确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2023)
内 03 破申 3 号】;
   (二)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登记表》【(2023)内 03 破
申 3 号】;
   (三)乌海金财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书》。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鸿达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