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3-10-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立
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
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
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
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经审计委员会推选,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均为 3 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稽核部为审计委员会为日常办事机构;证券事务部负责审计委
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三)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四)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五)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六)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七) 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八)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行为进行审查监督;
  (九)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有责任配合监事会的审计活动。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
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当主任委员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应书面委托其他 1 名委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责;当主任委
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责时,由 1/2 以上的
委员共同推举 1 名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十三条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
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
知期限要求。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享
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审计委员会会
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非隶属于审计委员会的审计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
委员应回避。该审计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
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
审计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 1/2 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送董
事会。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相关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在
未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之前,均不得向任何人擅自披露有关
信息,除基于法定原因或有权机关的强制命令。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过”不包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为准;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属于董事会。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立达信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