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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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47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所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相关情况,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议反馈。
   二、监事会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激励对象于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社保缴纳情况等
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情形;(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交易发生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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