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经纬
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北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
告。
公司内部于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期间对上述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公示期间内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
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
对象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情况等。
二、 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
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拟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均满足《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符
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