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益中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
构”)作为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中”“公司”
“上市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核发《关于同意北京同益中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2
号),同意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56,166,700 股。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224,666,7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181,620,808 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43,045,892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 2
名,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5,616,670
股将自 2023 年 10 月 1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公司自本次上市
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尚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益中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华泰创新投资
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
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
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5,616,670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24 个月。经公司确认,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
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流通数量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股)
合计 5,616,670 2.50% 5,616,67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
配售限售股
合计 5,616,67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益中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同益中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
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